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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股东发出公司通讯的方式
根据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扩大无纸化制度及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规定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2.07A条,本公司已采纳经修订上市规则所订明的新电子发布安排。
本公司将不会向股东派发根据上市规则刊发的公司通讯的印刷本。所有股东均可于本公司网站(https://ir.jdhealth.com)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查阅及下载本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刊发的公司通讯的电子版本。阁下需要主动查看本公司网站和披露易网站以留意公司通讯的发布。
本公司亦将通过电子邮件以电子形式向股东单独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如果本公司没有获取阁下的电邮地址或阁下提供的电邮地址无效,本公司将以印刷本形式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连同一份索取股东有效电邮地址的表格,以便将来以电子方式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
登记股东
如欲了解更多详情:
- 致登记股东之信函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 致登记股东之回条
非登记股东
如欲了解更多详情:
- 致非登记股东之信函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 致非登记股东之回条
查询
如查询上述安排,请于星期一至星期五(香港公众假期除外)的营业时间(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香港时间))致电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查询热线:(852) 2862 8688,或发送邮件至JDHealthInternational@computershare.com.hk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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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术语
- 「公司通讯」指本公司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其任何证券持有人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a)董事会报告、本公司的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副本以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b)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期摘要报告;(c)会议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委任代表表格。
- 「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指任何涉及要求本公司的证券持有人指示其拟如何行使其有关本公司股东权利或作出选择之公司通讯。